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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物业管理局
上传: 来源: 更新时间:2008年12月16日 您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房地产物业管理局

单位职能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绥棱县房地产物业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棱编发[2006]12号),绥棱县房地产管理处更名为绥棱县房地产物业管理局。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城镇区域内房屋权属登记、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屋交易市场管理;
(三)负责县城镇房屋租赁和公有房屋经营管理;负责住房制度 改革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
(五)负责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管理城镇物业市场,负责物业行业管理。
(六)负责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研究拟定具体政策、办法和行政规章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贯彻执行《城市供水条例》,负责城镇供水管理,确保供水管理,确保公共供水安全。
(八)负责协调供热、供水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关系,处理供热、供水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

领导分工


党总支书记、局长:洪亚臣
负责县房地产物业管理局全面工作。主管人秘股、财务管理股、供热管理办公室、供水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局属事业单位及直属企业单位。
副局长:冯军
负责常务工作,主管供热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
副局长:张国林
主管供水管理办公室,
副局长:李敬阳
主管产权管理股、房屋租赁管理股、档案管理股、房屋交易中心、测绘队、上集镇房管所、双岔河镇房管所、四海店镇房管所。
党总支副书记:张立学
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工作。协助冯军抓好供热管理、物业管理工作。
纪检组长:尹太发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和"双评"工作。主管房屋经营管理股、房屋开发管理股、稽查队。
工会主席:张孝岩
负责工会工作、组织工作

内设机构


供热管理办公室  电话4630919
依据国家和省供热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流程。制定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热源建设规模的审批把关;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和测算供热成本、价格调整及热源建设费等标准;负责全县供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供热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供水管理办公室  电话4630952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城市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负责管理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测算供水成本,研究供水价格标准;负责管理供水企业。


物业管理办公室  电话4630919
负责全县物业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及规定;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负责维修专项资金;负责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及资格认定工作。


人秘股  电话4630926
负责人事劳资、统计、信访、后勤、安全保卫、情况综合等工作


财务管理股  电话4630228
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及对基层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产权管理股  电话4630891
负责房屋权属登记、产权认定工作。


房屋租赁管理股  电话4630381
负责住宅、商服、办公、生产用房的租赁管理。


房屋经营管理股  电话4630031
负责公有房屋管理工作及维修养护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房产开发管理股  电话4630031
负责建设项目商品房预(销)售的审批管理。负责下属开发公司和拆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股  电话4630963
负责房屋产权档案和专业档案管理工作。


房屋交易中心  电话4630892
负责房屋交易工作;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


稽查队  电话4630862
负责落实房地产法规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负责对供热、供水、物业管理稽查工作。


测绘队  电话4630965
负责对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测量工作。


上集镇房管所  电话13604853678
负责上集镇的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双岔河镇房管所  电话13945515828
负责双岔河镇的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四海店镇房管所  电话13664652111
负责四海店镇的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行政权力目录

序号
行政权力
事项
种类
依据
公开
方式
公开
范围
收费标准和依据
备注
1
商品房预售
许可核准
行政
许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主席令第29号)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2
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项目审批
行政
许可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九条(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3
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核准
行政
许可
《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省人大常委会1997年8月20日)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4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审批
行政
许可
《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省人大常委会1997年8月20日)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5
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
行政
许可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国务院令第379号)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6
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非行政许可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86项(国办发〔2004〕62号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7
房屋权属登记备案
非行政许可审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主席令第29号)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8
向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行政
给付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文件、网上公开
社会公开
 
 
9
对违反物业管理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10
对违反供热管理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11
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12
对住宅与房地产业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情况的检查
行政
检查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13
对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贯彻情况的检查
行政
检查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14
对供热管理法规贯彻情况的检查
行政
检查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15
建设工程前期物业招投标事宜备案
其他
权力
《招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16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其他
权力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主席令第29号)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17
省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市经营备案
其他
权力
《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18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
其他
权力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文件上公开
社会公开
 
 
19
房屋公用部门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
其他
权力
《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20
业主委员会备案
其他
权力
《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21
人事财务等内部管理权
内部管理权
《三定方案》
文件公开
内部公开
 
 
22
物业管理项目服务等级评定
其他
权力
《黑龙江省各类物业分级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各类物业分级标准(试行)》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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