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上传:刘金枫 来源: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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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建材业、住宅房地产、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办法、政策。
(二)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镇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城镇总体规划以及镇域规划和各类开发区建设规划的审查报批,指导与管理村镇规划的编制。
(三)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参与制定全县城镇基础设施预算内投资计划,并指导、监督、检查其计划执行情况。
(五)负责城镇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和村镇建设;指导与管理全县住宅建设和城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八)指导和管理全县房屋拆迁工作,负责拆迁许可证的管理和发放。
(九)负责监督管理建筑节能工程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镇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城镇总体规划以及镇域规划和各类开发区建设规划的审查报批,指导与管理村镇规划的编制。
(三)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参与制定全县城镇基础设施预算内投资计划,并指导、监督、检查其计划执行情况。
(五)负责城镇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和村镇建设;指导与管理全县住宅建设和城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八)指导和管理全县房屋拆迁工作,负责拆迁许可证的管理和发放。
(九)负责监督管理建筑节能工程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绥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棱县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slxxxzx@163.com 电话:(86)-(455)-462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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