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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落户(18岁以上)
上传:刘金枫 来源: 更新时间:2014年11月02日 您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办理机构

  绥棱县公安局
办理程序

  18周岁以上出生未落户口,随父随母落户的,凭出生证或血缘关系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市局复查审批(无出生证或血缘关系证明的,建议做随父随母亲子关系鉴定)。 
办结时限

  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县局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主办单位:绥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棱县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slxxxzx@163.com 电话:(86)-(455)-462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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